文字解读:开封市产城融合示范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
来源: 开封市产城融合示范区管委会 时间:2024-12-02
中共开封市委产城融合示范区工作委员会、开封市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于2024年11月24日印发了《中共开封市委产融区工委 产融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开封市产城融合示范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的通知》,现就有关制定问题作以下说明。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开封市产城融合示范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以下简称《清单》)。
二、政策创新及其依据
《清单》依据《中共开封市委办公室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安全生产职责清单》的通知》(汴办〔2022〕13号)文件精神,结合产融区工作实际需要制定。《清单》明确了产融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区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具体职责,确立了“分级管理”“属地管理”“风险研判”“精准执法”“警示教育”工作制度,并对各部门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进行了分类。
三、征求意见
《清单》由产融区建设发展局负责起草,党政办公室审核把关,在产融区各部委、局办、中心及产投集团、西姜寨镇有关领导及部门负责同志征求意见,汇总整理后进行修改。
四、审议签批情况
《清单》由产融区管委会副主任邵广强统筹,初稿及征求意见结果向党工委书记岳青,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陈亚杰汇报并讨论研究,最终审定,由党工委书记岳青,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陈亚杰联合签发。党政办公室11月24日进行印发,11月29日上午召开的开封市产城融合示范区安全生产、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及森林防火工作会议上进行了传达。
相关文件:中共开封市委产融区工委 产融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开封市产城融合示范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