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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架构

来源: 开封市产城融合示范区管委会 时间:2022-09-16

一、内设机构

中共开封市委产城融合示范区工作委员会、开封市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设置下列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事务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文电、机要、保密、信息、档案等管理工作;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网站管理等工作;负责牵头起草重要改革方案,协调组织开展改革试点、全面深化改革宣传引导等工作;负责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文件精神、会议决定事项、批示交办事项和重点工作、重大项目的督促查办工作;负责区目标考核和综合考评工作;负责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咨询电话0371-22709311

办公地址:开封市产城融合示范区融合大道6号

(夏季):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30;

(冬季):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二)组织人社部

负责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管理等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人才引进、岗位聘任、职称评聘、工资福利、绩效考核等工作;负责联系人大各项工作;负责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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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开封市产城融合示范区融合大道6号

(夏季):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30;

(冬季):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三)宣统政法部

负责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舆论舆情、新闻等工作;负责统一战线、群众团体等工作。负责联系政协各项工作;负责政法、平安建设、司法行政、信访等相关工作;负责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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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开封市产城融合示范区融合大道6号

(夏季):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30;

(冬季):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四)经济运行局。

负责区域内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布局规划,拟订投资和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区经济体制改革、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等工作。负责财政财务、国有资产和会计事务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等工作;执行政府债务管理政策和制度;负责管理财政收支,编制年度财政预、决算并组织实施;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负责区级预决算公开等工作。负责区经济运行监测、统计和分析工作;联系银行等各类金融机构;负责财务和资产审计等工作;负责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咨询电话:0371-22709508

办公地址:开封市产城融合示范区融合大道6号

(夏季):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30;

(冬季):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五)商务发展局。

负责商贸流通、对内对外贸易、招商引资等工作;负责制定实施工业化、信息化发展规划,监测分析工业运行态势等工作;统筹推进区工业和信息化相关工作;统筹规划区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负责区文化、旅游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区重大文化、文物和旅游活动等工作;负责推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等工作;负责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咨询电话:0371-22709368

办公地址:开封市产城融合示范区融合大道6号

(夏季):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30;

(冬季):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六)建设发展局。

承担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具体工作;根据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办理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工作;负责国有、集体土地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城镇住房保障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建设工程、基础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和物业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按照法定授权,承担行政审批事项的集中办理工作;根据法律、法规授权,承担区域内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咨询电话:0371-22709378

办公地址:开封市产城融合示范区融合大道6号

(夏季):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30;

(冬季):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七)公共服务局。依据法律法规和上级授权,负责社会福利、社会事务、区划地名、基层政权建设、社会救助等相关工作;负责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负责卫生健康、中医药管理等工作;负责教育、体育、农业农村、水利、退役军人等相关工作;负责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夏季):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30;

(冬季):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二、所属事业单位

中共开封市委产城融合示范区工作委员会、开封市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如下:

(一)开封市产城融合示范区综合服务中心。承担对外联络、后勤保障、财务管理、政策研究等事务性工作。

(二)开封市产城融合示范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承担人力资源管理、薪酬体系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事务性工作。

(三)开封市产城融合示范区社会治理服务中心。依法依规承担宣传、统战、平安建设、舆情管控等事务性工作。

(四)开封市产城融合示范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依法依规承担区域经济发展形势监测分析、统计、投融资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五)开封市产城融合示范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承担招商引资的沟通协调、工作推进、项目储备、服务保障等事务性工作。

(六)开封市产城融合示范区项目建设服务中心。依法依规承担项目及有关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七)开封市产城融合示范区民生事务服务中心。依法依规承担区域内涉及民生服务保障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八)开封市产城融合示范区信息技术服务中心。承担信息网络技术平台的建设、运营、维护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大数据的分析、对接等事务性工作。

(九)开封市产城融合示范区社区服务中心。依法依规承担区域内社会管理、人口管理等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