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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引进高层次人才带项自的,是否有支持政策?

来源: 开封市产城融合示范区管委会 时间:2022-09-15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参照市委、市政府实施的《关于实施“东京英才计划”的意见》相关规定执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带项目,在享受产业发展措施的基础上,可同时享受下列支持措施:

1.院士、长江学者、国家“干人计划”人选、国际最高科技奖获得者、国家重大科技成果完成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等顶尖人才及其团队,带技术、带成果、带项目来我区创新创业和转化成果的,除积极协助其向省政府提请扶持之外,根据其连续3年实际产生的效益和所做的贡献给予适当扶持,累计扶持最高500万元。

2.招商引资到我区创新创业的高层次人才(团队),经过项目评审认定后,按照领军人才、拔尖人才、地方突出贡献人才三个层次,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项目启动资金支持,对产融区产业发展特别重大急需的顶尖人才项目及相当层次的人才项目,一事一议,给予500万元以上、最高5000万元的项目扶持。

3.随同招商引资项自到我区的全日制博士、硕士,工作1年后分别按照博士8万元、硕士4万元给予安家费;作5年后在我区购买住房的,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20万元购房补贴。

4.外来企业的高管及技术骨干等高级人才,在政治待遇、职称评定及安家落户、子女入学、医疗保险、办理证照、评先表彰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