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支持新一代智能终端、电子核心基础部件、智能制造装备、新能源汽车、智能汽车及新能源装备、生物医药、节能环保以及新兴金融服务业、云计算大数据等。
2.投资扶持。对于新引进的固定资产投资3亿元以上的项自,按固定资产投资的5%给予扶持,最高扶持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投资额度特别大的,按“一事一议”确定扶持金额。对于新引进的世界500强、国内百强及行业龙头企业机构总部迁至产融区,注册独立法人公司并签订投资协议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0万元;将地区总部迁至产融区或新设立地区总部,注册独立法人公司并签订投资协议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00万元。对于本地企业与外地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等机构合作,引入外地先进技术在本地开展产业化,且项自投产后年销售收入达到10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按照项目实际投资总额的5%给予一次性资金扶持。
3.贡献扶持。新引进的企业,地方贡献部分200万元及以上,前3年分别给予100%、70%、50%的产业扶持。
4.研发扶持。新引进企业落地后新申请成功的发明专利,按照实际发生专利申请费用的50%给予企业一次性扶持,单个专利最高不超过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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