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开封市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单位决算
来源: 开封市产城融合示范区管委会 时间:2025-09-18
目 录
第一部分 开封市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 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开封市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单位职责
开封市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统筹产城融合示范区开发建设和经济发展,坚持走以产兴城、以城带产、产城融合、城一体的发展道路,推动产城融合示范区成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生态文明、人民幸福、宜居宜业的新型城区。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推进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发展。
(二)负责编制产城融合示范区经济发展规划和中长期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产城融合示范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和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产城融合示范区全面深化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工作,研究制定产城融合示范区各项管理制度和改革创新措施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产城融合示范区经济运行和产业发展、招商引资和企业服务、商务流通和贸易促进工作,研究制定产城融合示范区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扶持政策和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并组织实施。
(五)受市政府委托编制区级财政预决算,单独或通过市财政汇总接受市人大预决算审查监督;负责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财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
(六)按照权限和程序,组织投资项目的审批、审核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组织国有、集体土地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的监督、管理工作;根据经批准的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组织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工作;负责投资项目、建设工程、基础设施和物业管理工作。
(七)落实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公共卫生领域工作职责;承担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产业发展职贵。
(八)负责产城融合示范区党的建设及纪检监察、组织、宣传工作;联系统一战线和群众团体工作;协调政法和社会事务工作。
(九)指导、协调、调度、监督有关部门设在产城融合示范区分支机构或派驻机构的工作。
(十)依法经授权或受委托行使省辖市级和区(县)级经济管理权限。
(十一)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开封市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内设机构 1个,
包括:办公室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开封市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部门决算包括:
2024 年度,单位决算包含7个预算单位未单独开展决算。
开封市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所属单位包括:
1.开封市产城融合示范区综合服务中心
2. 开封市产城融合示范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3. 开封市产城融合示范区招商服务中心
4. 开封市产城融合示范区科教服务中心
5. 开封市产城融合示范区经济协同发展服务中心
6. 开封市产城融合示范区项目建设服务
7. 开封市产城融合示范区信息技术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4 年度单位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 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989.57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0万元,减少下降0%。主要原因是第一年单位部门开展决算工作。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1989.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89.57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1989.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5.46万元,占18.87%;项目支出1614.11万元,占81.1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989.57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第一年单位部门开展决算工作。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89.5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9.74%。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第一年单位部门开展决算工作。
(二)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89.5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7.11万元,占60.34%;卫生健康支出32.96万元,占3.33%;农林水支出6.25万元,占0.63%;住房保障支出17万元,占1.72%;其他支出31.7万元,占3.2%。
(三)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万元,支出决算为989.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96%。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582.90万元,支出决算为597.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4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1.92万元,支出决算为23.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3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以社保缴费为准。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4.71万元,支出决算为3.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6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医疗以实际缴费为准。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2.32万元,支出决算为6.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5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医疗以实际缴费为准。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0.48万元,支出决算为6.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6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医疗补助以实际缴费为准。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7.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增加相关项目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31.44万元,支出决算为31.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8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基本与预算持平。
8.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16.23万元,支出决算为304.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3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基本与预算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5.4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60.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15.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万元,支出决算为7.7万元,完成预算的85.56%。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减少非必要支出,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6.57万元,完成预算的109.5%,占85.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3万元,完成预算的37.67%,占14.6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决算数与预算数无差异。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6.57万元,完成预算的109.5%,其中上年结转资金1.69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包含上年结转资金支出。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无差异。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57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油费。2024年期末,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1.13万元,完成预算的37.67%。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减少非必要支出,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24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42万元,比2023年度增加15.4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第一年单位部门开展决算工作。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4年期末,我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市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说明为: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565.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00%。
组织对“公务员记功奖励”“产城融合发展专项”等2个项目开展了单位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65.9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资金已全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系统,完成了绩效目标设置、绩效监控、绩效自评价等预算绩效管理流程。
(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四)除涉密敏感内容外,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市级单位原则上应予以公开。按照如下格式说明:
公务员记功奖励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4万元,执行数为2.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
产城融合发展专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1.4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63.55万元,执行数为488.39万元,完成预算的86.66%。
(三)单位评价结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单位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单位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三公”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公务用车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各单位(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公开内容对名词解释进行相应增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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